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立足“互联网+法院”工作优势和执法办案现实需求,以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抓手,积极构建审判工作运行新模式,打造出无纸化办案工作新模式。该模式实现了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纸质卷宗的有序管理、有效追踪和安全储存,切实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水平和效率,为方便群众诉讼、辅助法官办案提供保障。
一、明确整体部署思路,确保无纸化办案快速推进
所谓无纸化办案,就是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立案、审理、合议、裁判至结案、归档等办案各环节业务依托省法院电子法院诉讼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办案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纸质卷宗材料不再流转,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
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关键一环,是减少材料流转,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手段,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快速推进无纸化办案。围绕省高院“全面实现只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核心任务,明确了以“电子卷宗应用纵深化、审判合议场景智慧化”为基础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技术公司的实时沟通、深度合作,进一步集约人力资源和建设经费,进一步加强对卷宗质量的严格审查,为无纸化办案的快速推进打好基础。
二 、构建四项工作机制,保障无纸化办案有效运行
一是纸质诉讼材料同步电子化机制。严格规定了将电子诉讼材料或当事人提交的纸质诉讼材料扫描为电子材料的上传时限、工作要求,明确办案人员对材料审核的职责。同时,集中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纸质诉讼材料扫描与上传工作,对扫描材料的参数规范、图像处理等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确保电子卷宗中的电子材料及时、准确、完整。
二是纸质卷宗材料集中保管。实施无纸化办案后,对于在诉讼过程中确实需要暂时保管的纸质诉讼材料,采取专门场所、专业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实现纸质卷宗材料的妥善保管、分类储存、定位查找以及按需借阅。
三是电子卷宗材料分段核查机制。根据诉讼过程中不同办案人员在不同阶段接收各类材料的情况,通过制度规定,明确立案人员、法官助理、承办法官及档案管理人员,在不同的阶段,对上传的电子诉讼材料的真实性、准确度进行严格核查,保证电子诉讼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电子诉讼材料能完全满足庭审需求,符合归档标准。
四是电子诉讼档案随案生成机制。通过对电子诉讼材料采集命名、分类、编目等技术规范进行规定,无论是扫描上传的材料,办案系统中制作的法律文书,还是即时生成的各类笔录,均随时进入办案系统。案件办理完结后,可以根据系统设置的归档目录顺序,自动编目,法官助理比对核实后,自动加盖电子页码,自动转化为电子诉讼档案,法官助理耗费大量时间整理纸质卷宗提交归档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三、建设智慧庭审系统,促进无纸化办案落地生根
一是法官不带纸质卷宗。过去法官开庭,法官都要带着很厚的卷宗材料,而现在开庭,法官无需带一份卷宗材料,所有的卷宗材料都在庭审电脑上展示,庭审更加便捷高效。法官能够通过系统查阅自动编目生成的案件要素列表、案件争议焦点及庭审提纲,从而快速清晰了解案件脉络,有效提升庭审效率。整个办案流程同步网上流转,实现全程电子阅卷,信息全程自动留痕,办案过程动动手指就能完成,法官桌面案卷高筑的现象将一去不返。
二是展示扫描证据材料。在证据展示环节,由法官将案件系统中的证据材料在显示屏上进行展示,原被告双方不再交换纸质的证据材料。双方当事人根据面前的显示屏,对出示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只有在需要核对证据原件的时候,才展示纸质材料。智慧庭审系统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法官办案、司法管理和诉讼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促进法院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高效。
三是庭审笔录电子签名。庭审结束后,书记员不再打印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对电子笔录进行核对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同时,在庭审中还采用了庭审语音识别转写系统,大大减轻了书记员现场记录的工作量。通过规范化建设为审判人员提供实用功能,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讼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形成了“智慧庭审”新模式,促进无纸化办案落地生根,将大大推动智慧法院新生态的构建。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0-11 1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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