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执行异议立案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签名的执行异议书3+N份,并按照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异议书副本。
执行异议书应当载明:
1.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出生时间、性别、民族;
2.异议人住所、联系方式;
3.异议人不服的法院具体执行行为及相应执行案件案号;
4.请求事项;
5.事实和理由;
(二)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明原件1份,法人身份证件(组织主要负责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及复印件;
2.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单位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3.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及复印件);
4.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及复印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
5.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社区或单位推荐材料、当事人属于该社区或单位的证明材料;
6.受托人为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87条规定的材料。
(四)执行裁定书或相关法律文书1份。
(五)相关证据材料(对执行标的、执行行为异议的证据材料)。
(六)送达地址确认书、接收诉讼材料收据。
二、变更执行主体、追加被执行人参照本指南提供材料。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4-04-22 0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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