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姜伟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员额内法官队伍建设”的建议已由省人大交我院办理。对您的建议,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亲自部署,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作出具体指示,责成省法院法官管理处、督察室、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共同研究落实,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代表建议的举措
您提出的“加强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各种监督机制,永葆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和“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方式,对于不适合做员额法官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等4条建议。省法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梳理问题,研究落实措施。
(一)关于对“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建议的落实举措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丰富的教育实践载体,将党的创新理论、制度规定、优良传统走深走细走实。一是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全省法院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比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聘请吉林省委党校、长春市委党校等专家学者担任政治理论讲师,先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培训班11期,法院党史专题培训班4期,组织参加省委政法委“政法大讲堂”专题讲座4期,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大讲堂”4期。同时,邀请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省法院原院长张文显、省委党校教授傅大鹏、耿洪彬主题授课3场,总计培训全省法官干警142246人次。二是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全省法院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如参观四平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激发新活力、展现新作为”周分享活动,围绕“学习党史故事、传承红色精神”等主题,组织干警交流感悟心得体会,提振全体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讲讲我的入党故事”专栏,叩问入党初心,筑牢政治忠诚;制作学习教育口袋书、学习资料手册汇编,下发全省法院组织学习;组织各地法院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落实党纪党规作为第一标准,开设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党员干警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学习,强化以考促学,组织进行测试,进一步提升党员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关于对“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的学习,不断提高员额内法官的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每年对员额制法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考试”建议的落实举措
近年来,全省法院着眼于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司法作风优良、执法办案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高素质一线法官队伍,以提高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为重点,通过网络视频教学、巡回授课、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审判执行一线法官的业务培训,一线法官每年接受业务培训不少于10天,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培训,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法官培训学院已开展了线上培训19期,线下培训7期。同时,各级法院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如:“民法典进社区、让生活与法同行”“案件走访知民意,问需于民暖民心”“巡回法庭进社区,邻里纠纷巧化解”等多起实践活动,将刚性法律制度和柔性司法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仅在司法实践中厘清争议焦点、明晰案理评判,更体现了司法艺术、彰显司法温度,获得当事人高度评价。
关于对员额法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考试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考虑,结合各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统筹推进。
(三)关于“建立健全各种监督机制,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个别员额法官存在的‘四风’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永葆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建议的落实举措
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围绕深入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相继出台了涵盖重点领域、整治突出问题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比如:制定了审判人员权责清单,明确了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研发了审判监督管理系统,强化了“四类案件”的识别监管;健全了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制定了类案强制检索,典型案例发布、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比制度,完善了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特别是去年下半年,省法院密集出台了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在职人员任职回避、离职人员从业限制、防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干部交流、案件合议等一批管理制度。
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深入推进查纠整改,省法院于2021年4月相继印发了《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试行)》,分别从宏观层面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作出了制度安排,从具体层面就法官自由裁量权这一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的重点问题提出了规范意见。这些审判监督管理和权力制约监督措施对于提升审判质效、防控廉洁风险、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关于“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方式,对于不适合做员额法官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建议的落实举措
2020年4月,省法院印发了《全省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内容涵盖总则、申请退出员额、自然退出员额、应当退出员额、复核与监督、退额后转任、附则七个部分,共计34条。上述实施办法明确了法官员额退出的情形,完善了全省法院法官管理制度、建立了能进能出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
为加强法官惩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政策规定,省法院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吉林省法官惩戒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推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法院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依托“三会一课”等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资源,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常态化学习,突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等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省法院政治建设工作质量。
二是提升队伍从严管理监督水平,抓好队伍常态化管理监督。全省法院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为重要载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法院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三个规定”,对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突出对关键少数和要害部位的监督,重点加强一把手、审判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
三是落实员额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全省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在员额管理中做到应退尽退、当退必退;通过动态增加编制、增加员额、定期调回等方式,鼓励上级法院的法官助理到后备力量不足的下级法院担任员额法官,继续开展全省法院横向选调员额法官工作。同时,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加强审判团队和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落实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加强正向激励,进一步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将员额补充、等级晋升工作常态化,加强法官职业精神培育,通过开展“全省法院干警大讲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等方式,激励全体法官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不断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
尊敬的姜伟代表,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省法院将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质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6-24 1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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