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笫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策四十次会议
任命:
孟宪玲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判审委员会委员;
李黎明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忠华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春梅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尹航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博轩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侯广志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孟宪玲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黎明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高忠华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享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郝奇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林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艺凡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玉全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钱岩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然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丹彤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7-28 13: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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