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普法宣传,近日,蛟河市法院办案法官来到天岗镇某村,在深入现场勘查、向村民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在村部开庭审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齐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某诉称,被告承包村里的采石场,将大量砂石堆放在自家的自留地上,导致其无法耕种,栽种的杨树亦无法砍伐运出,现起诉要求被告给付经济补偿。为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办案人决定到案发地开庭。办案法官提前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乘车近百公里来到天岗镇某村,召集原、被告一同来到现场,对堆放砂石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向原、被告双方了解一些情况。同时,办案人现场调查取证,找来村干部、岁数大的村民了解情况。
为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办案人顾不上中午休息,在村委会开庭审理了这起纠纷案件。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原告提出了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进行了答辩,办案人当庭宣读了几位村民出具的证明材料。由于双方对补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进行。为缓解双方矛盾,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希望原、被告珍惜村邻关系,妥善处理双方矛盾。
“法官到村里开庭,真是太为老百姓着想了。”蛟河法院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主动深入村屯开庭,积极为群众着想,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此举得到当地村民们的充分认可。
发布人: 韩玉莹
来源: 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 2020-11-26 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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