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民事案件裁判质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开展在民事法官会议前,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作为主讲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审判管理制度进行解读,全体民事审判法官集中学习的工作模式。近日,吉林中院再一次组织开展了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制度文件集中学习活动。
会议由吉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兴华主持,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廖卉对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吉林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进行了解读。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共20余人参加会议。
《关于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包含了8个方面共44条内容,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行明确,从健全完善党的领导、内部制约监督、诉讼执行程序制约监督、外部制约监督、智能化制约监督、从严管理队伍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部署。
学习过程中,主讲人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全流程内部和外部监督,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实效,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等方面对文件内容进行解读,指出审判实践中和审判管理现实问题,要求对相关制度措施做好落实。
近年来,吉林市两级法院全面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随机分案、院庭长办案和监管工作制度,强化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委会职能作用发挥,加强对案件裁判效率和质量的全流程监管。与此同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级功能定位,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案件独任制审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措施,实现诉讼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完善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措施,全面推进案件公正审理和有效监督,推动实现吉林地区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03 16: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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