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固吉林市两级法院阳光司法体系建设成果,持续保持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竞争力,有效提升司法公开网建设水平,中院审管办于2023年9月末部署了此项工作,并于11月20日完成了对昌邑、龙潭、桦甸3家基层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司法公开网评估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实施工作标准》《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表》评估事项,昌邑、龙潭、桦甸法院均已达到2023年阳光司法指数评估考核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法院 | 得分(90分) |
昌邑 | 92.75分 |
龙潭 | 95.5分 |
桦甸 | 96.25分 |
(二)存在问题
1.昌邑法院:司法研究、审判流程、司法改革、司法宣传相关重点栏目未及时更新或更新内容过少。数据类信息以附件形式公开,无法横向对比直观了解数据变化。
2.龙潭法院:司法改革部分栏目缺失,且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司法公开情况未及时更新或栏目为空。司法宣传中法院管理栏目年度更新信息少。
3.桦甸法院:审判数据公开时间排序不符。上传司法宣传信息照片缺失。上传部分案例信息非本院信息。司法改革中审判委员会会议运行情况存在少字缺字、排序不符情况。
二、下一步要求
1.规范阳光司法内容标准。全市法院要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实施工作标准》要求,对公开内容、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对拟在互联网公开内容要进行脱敏审查,严禁将内部文件、红头文件等上传至司法公开网,避免引发舆情风险。对已公开内容要在前台复核,避免排版格式错误影响阅览体验。
2.加强阳光司法公开管理。全市法院审管部门应加强司法公开网信息日常维护,常态化更新内容,尤其是司法服务类和新闻类信息应体现出及时性。探索总结本院司法公开工作典型经验和工作做法,形成“微创新”上报审管办或自行开展宣传。2024年,吉林中院还将持续组织线上司法公开工作的培训活动,进一步传达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
全市法院应结合阳光司法评估通报的具体问题,对本院司法公开网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务求内容真实、准确,公开数据及时、规范,切实提升全市法院阳光司法工作水平。
中院审管办
2023年11月22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8 13: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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