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工作部署,吉林市两级法院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中,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工作突破口,通过有效措施,持续做好上网裁判文书数量提高和质量把关。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完善上网流程操作和监管、建立通报反馈机制,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有序开展。在具体工作中,牢牢把握文书上网需要“过三关”。
一是严把“管理关”。为提高上网文书数量和裁判文书上网质量,吉林中院通过常态管理,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流程规范开展。通过开展流程操作的定期培训,确保每个业务部门至少有1-2名法官、法官助理熟练掌握裁判文书上网的标准、工作流程和软件操作使用。通过开展文书上网情况的监管,审管办及时对典型技术处理错误、积压过多的系统未标记文书、长期未能解决的系统后台拦截文书等存在的问题,使用内网电子邮件反馈业务部门内勤和部门负责人,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文书上网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在文书上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下发指导建议,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通过开展定期通报,对辖区法院、中院各业务部门的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主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领导、具体部门能够及时了解辖区及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
二是严把“数量关”。为持续提高裁判文书的上网数量,确保应上网文书全部上网。吉林中院建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明确业务部门法官作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主体,严格按照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流程,对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要求在生效结案7日之内上网公开,对不上网文书要求在结案后及时进行不上网标记,并将不上网理由表述清晰,部门领导进行审核确认。对部分暂无法确定是否上网的裁判文书,将情况报审管办,由审管办请示省法院后,将处理建议告知业务部门。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未标记裁判文书,除特殊原因外,常态保持“清零”状态。今年3月,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吉林市两级法院还开展了裁判文书集中上网工作,重点对2014、2015年《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未“清零”裁判文书情况进行筛查,并及时进行上网文书标记和不上网文书理由备注,确保应上网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不上网裁判文书原因规范备注。
三是严把“质量关”。为进一步提高上网裁判文书质量,吉林中院主要通过规范上网工作流程,对上网文书质量进行监管。首先由法官自行对拟上网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并提交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对提交拟上网公开文书审核确认,审管部门对已公开文书质量进行抽查,反馈问题情况,对部分因格式错误被系统自动拦截的裁判文书通知法官及时补正。在具体工作中,吉林中院下发了上网裁判文书技术处理规范,并要求法官积极应用裁判文书智能校对软件进行上网文书的一键排版和一键技术处理,提高上网文书技术处理效率。同时吉林中院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在系统中存在的导入裁判文书命名不规范问题,确保系统中文书名称与公开裁判文书名称完全一致。今年4月,省法院要求对不上网裁判文书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吉林中院为做好此项工作,对系统中不上网文书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其中错误标记的非裁判文书内容进行清理,确保不上网裁判文书名称规范、不上网理由准确,案号、文书名称、办案法官等内容统一标准。
截止今年5月末,吉林市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累计达到了81725篇,其中吉林中院上传13295篇。在最高法院一季度裁判文书上网通报10项指标中,吉林中院上网数量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排名第18位,累计上网数量进入全国中级法院前100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6-05-30 09:04:06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