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昌邑法院响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号召,在“夏日闪电”活动开展期间,大力打击“老赖”,集中拘传12人,其中9起案件达成和解,3人被送拘留。
骆某、毛某、赵某、金某、强某、赵某等12人,于2008年-2013年间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数万元不等,均未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内偿还借款。经本院判决确认还款数额、进入执行程序后仍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对银行、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避之不及,行踪飘忽不定,为法院的执行增加了很大难度,是典型的“老赖”行为。
最后,在申请执行人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同配合下,我院执行干警依据其提供的线索错峰下乡,先后到辖区双吉街道、孤店子镇、两家子乡等地将12名长期逃避躲债的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在执行干警的警示教育及劝导下,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其中9人当天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作出还款计划,并实际履行还款9万余元。
对于此类案件,我院执行局负责人强调要在已有的协同配合机制框架下,将继续加强与金融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利用金融部门下属支行信贷人员地况熟、人员熟的优势,为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选择最优的执行方案,让那些有履行能力而又逃避执行的“老赖”无所遁形。
发布人: 昌邑法院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8-14 08: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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