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打破审理案件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全面打造“无讼”乡村,磐石法院建立“1+1+1”微信网格调解模式进行诉前调解和法官说法工作,推动司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努力做到让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细微之时。
“1+1+1”微信网格调解模式,即以微信群为工作载体,法庭、司法所、村干部共同参与的三级调解工作模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村委会干部进行调解,调解不能的,通过微信群转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两级调解不能的,由人民法庭通过微信“面对面”开展说法调解。
2017年3月,管某某向孔某某借款25000元,还款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刘某某和管甲承担担保责任,由于管某某至今未还款引发纠纷。当地村干部、司法所调解失败后,在微信群内将案件转到磐石法院红旗岭法庭法官处,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以多人微信视频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展开沟通,阐明法律并协商调解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管某某将该笔欠款全部还清,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这是磐石法院借助“1+1+1”微信网格调解模式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受到了当地党委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据悉,为打造“无讼”乡村,磐石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与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开展有效对接,在辖区乡镇设立法官说法工作室,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搭建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人: 郭静思 徐士达
来源: 磐石法院
发布时间: 2020-04-08 1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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