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同时,也促进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助力于执行工作,在大大提升了办理案件的效率的同时,也为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了便捷。
2006年,因郝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逆向行驶将张某撞伤,并逃离现场,交警部门认定郝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二人因此结怨并再未见面。张某诉至法院,开庭时郝某亦未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法院缺席判决郝某赔偿张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恤金等费用合计6937元。在2007年,张某首次申请执行后,因郝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执行法官至郝某户籍地走访调查仍未找到被执行人,故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张某再次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本院第一时间在执行系统中对郝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财付通账号内存款予以冻结,并根据张某的申请对郝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执行法官在查询郝某名下支付宝账户的反馈信息时,根据反馈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拨打了电话,对方接听后经核实其身份,果然是郝某本人。
执行法官在告知案件基本情形并向其告知本院对其采取的执行措施,郝某逐渐回忆起当年的那件事,执行法官告诉郝某:“我们的工作就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随着执行工作科技化水平的大大提升,在大数据时代下,不履行法律义务,一旦被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自己的征信、出行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不但自己的行为受到限制,甚至还会影响到自己的家人。孰轻孰重,自己要分的清。”郝某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行为,并与法官约定了来院日期。
7月21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时隔15年未曾相见的二人再次见面,这么多年过去,二人早已没有了当年的火气,也都不再是当年的“愣头青”。彼此一愣后,二人像一对久未相见的老朋友一样,彼此握手、寒暄。而后郝某对自己15年前的行为向张某诚挚道歉,并一次性偿还了所有欠款。时隔15年后,二人彼此和解,冰释前嫌。
在大数据的时代下,依靠高科技手段助力执行工作,通过智慧执行的方式,为审判及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便捷,但科技成果的运用最终还是要靠人去实现其价值,昌邑法院的执行干警只是这千千万万奋战在执行一线法律人的一个缩影。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本心;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是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担当。心中装着使命,眼里装着百姓是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动力。昌邑法院人必将永怀这颗赤子之心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光芒。
正所谓:
七月流火顶骄阳,执行工作正当忙。
多年宿怨终消散,心怀百姓美名扬。
发布人: 贺兴东
来源: 昌邑法院
发布时间: 2021-08-20 10:15:4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