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的王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6级伤残,却一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终于在近日,经过桦甸市人民法院高效快速执行,仅月余时间,70余万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案结心结同步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年前,王某在工作期间因机器故障导致左手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六级。后王某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结果不服,遂向桦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付其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伤残抚恤金、假肢费等工伤待遇。最终,法院判决某镇政府、某企业一次性给付王某伤残补助金70余万元,并按照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2%按月给付伤残抚恤金。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收到赔偿款。
2021年6月,王某再次来到桦甸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王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受伤后因一直未得到相应的赔偿款,导致家中生活陷入困境。执行法官当即与镇政府取得了联系,并多次驱车前往某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告之其不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后果,明确了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反复多次沟通后,某镇政府及某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金,并按月给付伤残抚恤金。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现场将抚恤金打到了王某的银行账户。王某对执行法官坚持不懈沟通调解、最终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工作精神称赞不已,握住法官的手频频表示感谢。
多年来,桦甸法院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格尊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 2021-08-16 10: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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