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一起渉刑事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赃款的案件。
被执行人于某因犯盗窃罪被磐石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6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赃款4425元,发还被害人。
执行立案后,通过传统查控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于某名下有两台车辆,执行法官即刻对这两台车辆的车籍进行了查封。因于某一直在押,案件未能取得实际进展。2021年6月中旬,执行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于某被释放后,第一时间给被执行人于某打电话,通知于某法院已经将其名下的车辆车籍查封,其应依照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于某深感不履行法定以为的严重性,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即表示愿意履行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赃款的义务。次日,被执行人于某来到磐石法院将涉案的全部款项缴纳完毕。
此案的圆满执结,彰显了执行法官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打击犯罪、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坚定信念。在执行此类渉刑事的案件中,磐石法院执行法官一直秉持着严格执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衷,在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努力前进。
发布人: 梁思明 徐盟奇
来源: 磐石法院
发布时间: 2021-08-06 10:57:32
访问次数: